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海丝域外法查明共同规则》9月起正式施行

发布日期:2026-09-02

中新社厦门9月1日电 (吴冠标)由厦门市海丝域外法查明中心发布的《海丝域外法查明共同规则》(简称《共同规则》)于2026年9月起正式施行。

这是中国首部由法律查明机构牵头起草、面向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及地区开放适用的跨法域法律查明国际性共同规则,为不同法域之间的查明活动提供了统一的中立标准及程序参照。

域外法律查明是涉外法治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跨境交易、涉外纠纷中的法院裁判、仲裁裁决和企业决策提供专业支撑。

《共同规则》共五章二十五条,另设五个附件,覆盖查明活动从委托到交付的全流程;创新设立双向适用、多法域相互查明共用的开放机制,分层设计的查明报告结构,及可执行性审查条款;并建立公益法律查明机制,为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办案及中小企业、涉外劳务人员、弱势群体等提供免费或低成本服务。

《共同规则》就人工智能辅助查明作出系统规范,明确人工智能可辅助执行性工作但须经专家审核,划定三条底线:人工智能输出须经专家逐条核实、不替代专家的法律判断、涉密信息不得输入未经安全评估的公共平台。

《共同规则》建立联合倡议人机制,由各法域的法律查明专家共同倡议发布。目前已有来自澳大利亚、奥地利、巴西等十二个法域的十四位法律查明专家参与共同倡议。该规则同步推出中文、英文、法文、阿拉伯文、俄文及西班牙文六种联合国通用语种版本,六语种文本已全部完成,现由各法域联合倡议人完成所属语种版本审校。

地址:国务院国资委商业机关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

电话:010-63029656  邮箱:cmrc_bj@163.com

京ICP备2021004231号-2